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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综治中心内检察官倾情调解,两村民长达七年的矛盾化解了

【字号:    】        时间:2025-06-06      作者:  

  “真没想到,恩怨能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彻底了结。”近日,在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综治中心,由保康县检察院检察官主持的调解现场,因债务纠纷引起的轻伤事件当事人老张和老罗握手言和,这起持续七年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时间回溯到2018年春天。当年,村民老张雇请同村老罗修建雨棚。工程完工后,老张支付了部分费用,但仍拖欠9500元尾款。七年间,老罗多次上门催讨,老张不仅拒不支付,还多次躲避,导致矛盾越来越深。

  去年10月,老罗再次上门索要欠款时,老张情绪失控,不仅言语辱骂还动手殴打,冲突中致使老罗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保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敏锐意识到,若简单提起公诉,老罗拿不到多年的欠款,老张也要接受刑事处罚。

  为此,保康县检察院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多次上门调解和公开听证,并在保康县综治中心内,邀请派出所、社区等单位参加,围绕“债务清偿+关系修复”双目标开展矛盾调解工作。承办检察官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邻里关系等多个角度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促成老张当场赔付老罗医药费、误工费等7万元,并还清拖欠七年的9500元欠款。老罗也自愿出具谅解书,双方长达七年的矛盾终于化解。

  承办检察官介绍,考虑到老张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老罗的谅解,保康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为体现司法公正,检察官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老张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违法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采纳检察意见,依法对老张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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