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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字号:    】        时间:2024-04-16      作者:  

  今天的党组会,代表省院机关党纪学习教育正式启动,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相关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4月15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在会上强调:

  要增强政治自觉亮底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最高检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教育引导全省检察干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

  要扎实开展学习遵党纪。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要点,列入支部学习等重要内容,一体推进落实。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六大纪律”学,在全面系统的学习中解决一些党员干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要及时编发系统内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将《条例》辅导课程纳入各层次培训班学习内容,各级党组织及时组织跟进学习中央媒体刊发的解读文章,提高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切实让全省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要切实推动工作展担当。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和检察履职两手抓,结合“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融合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重点整治不善落实、不负责任、不求质效、不敢担当等与监督办案息息相关、有碍全省检察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惯性思维和不当行为定式,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的成效。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

  会议研究通过了省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稿)》。

  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以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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