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向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工作标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各项工作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强化支点意识,胸怀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部署开展服务保障加快建成支点行动。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040人,起诉30731人。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依托入驻检察室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1020件。接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涉市场主体案件“每案必检”机制入选国家部委改革事项;立足检察职能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涉企刑事案件立案、撤案127件。开展“保护科技创新”专项工作,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等犯罪210人。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起诉污染环境等犯罪874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458件。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查办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站稳人民立场,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依法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立办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66件。强化农民工、灵活就业等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支持提起讨薪民事诉讼572件。加强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32件。“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首次“双下降”。
紧扣法律监督,履职尽责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194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依法监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违规终本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监督。
坚持固本强基,抬升标杆锻造检察铁军。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推进违规吃喝、违规打牌赌博和酒驾问题专项整治,抓紧抓实从严管党治检。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专业素养、强化数字赋能,12个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方面,报告指出: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11592件。7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依法全面履职,在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突出问题中维护司法公正。持续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专项检察活动。聚焦解决“收押难”“收监难”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专项活动。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推动2.17亿元执行到位。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协同完善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机制。坚决惩治“大墙内”司法腐败,依法查办刑罚执行领域相关职务犯罪。
树牢全局意识,在统筹有力监督和高效能治理中实现刑罚功能。加强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加强刑事强制措施和羁押期限的监督。协同开展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定结果运用工作,激励罪犯积极加强改造、回归社会。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起诉破坏监管秩序犯罪41人。
强化自身建设,在深化改革和完善机制中提升工作质效。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加强派驻检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455次,依托执行检察监督模型移送线索成案2421件。强化检察一体化与外部协作,合力推进政法部门“减假暂”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会同省纪委监委完善刑罚执行领域反腐协作机制。
王守安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