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奋斗精进有为 推动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履职尽责,依法履行各项公诉职能,指控犯罪坚定有力,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共有39个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典型案例,83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15名刑事检察干警荣立一等功,56名刑事检察干警荣立二等功,7名刑事检察干警被评为“国字号”专家能手。

围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诉工作,会议要求:
察形辨势、统揽全局,准确把握公诉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总体要求。要聚焦司法理念、制度机制、科学管理、能力素质等时代课题,在更高标准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公诉工作。
遵循规律、守正创新,准确把握公诉工作的科学定位和履职方向。要牢牢把握公诉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和服务大局定位,牢牢把握公诉权的法律监督基本属性和公诉工作重点任务,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准确把握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路径。要强化实质审查,着力提升审查起诉案件质效。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高质效办理公诉案件规范体系。优化检察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协作配合,全面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做实素能支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公诉队伍。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闫利国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提高站位、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实质。要明确路径、狠抓落实,全面推动会议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作风、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履职质效,奋力开创全省公诉工作新局面。

武汉、襄阳、宜昌、荆州、咸宁、汉江分院现场交流发言。
会议印发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湖北检察机关一审普通程序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规范指引》《湖北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起诉书制作规范指引》等文件。
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罗杰主持会议。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全省各市州分院、林区院分管重罪工作的副检察长、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市州分院、林区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基层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