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1 来源:宜城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量:
图为:检察官姚红玲向未成年被告人发放“检察官寄语”
2016年11月,被告人小军(化名)与同班同学小凡(化名)因借耳机的事情发生矛盾。次日,小凡和小东在教学楼厕所内,对小军、小南实施了殴打。2016年11月4日下午,被告人小军、小南遂带其余5人在校园内对小凡、小东实施了殴打,致小凡、小东受伤。经法医学鉴定,小凡的伤情已构成重伤二级,小东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各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对自身行为表示了悔恨,家属也积极筹措资金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各被告人均被当庭宣告判处缓刑。
考虑到各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为帮助他们正常的回归社会,检察官结合当事人犯罪成因、心理特点、家庭情况等,制定个性化的“成长建议书”和“检察官寄语”,有针对性地指出被告人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并对其今后的成长规划及家长的家庭教育提出可行性建议,短短一两百字的寄语,少了公文式的辞令,充满了浓浓的关爱。
下一步,该院还将联合当地社区矫正管理局进一步深化跟踪、帮教方案,将原来单一的教育方式改变为多元化参与体验式的教育,监督和保证这个“成长建议书”和“检察官寄语”能够落到实处,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将随时补充。
“努力让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积极从主观上改正自己的错误,重新成为社会有用的人,为他们迷茫的人生点亮关怀的指明灯,照亮迷途的回归路。”检察官姚红玲道出此次“成长建议书”和“检察官寄语”制作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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