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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发出首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字号:    】        时间:2022-11-25      

  

  (通讯员 许虎)1114日,沙洋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针对沙洋县公安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提请提前解除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申请予以处理的问题,依法向沙洋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进行了整改,于当日制作准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送达省沙洋强戒所,省沙洋强戒所收到决定书后即对相关戒毒人员解除了强制隔离戒毒,有效维护了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这是荆门市检察机关发出的第一件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湖北省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来,荆门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管)对接,克服疫情影响,于118日召开联席会议,就工作任务和原则、监督职责、监督方式、相关工作制度和事项达成共识,并签发会议纪要。

  1110日,荆门市检察院在对湖北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巡回监督时,发现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存在怠于履职的案件线索,在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解并收集证据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定沙洋县检察院办理,由此制发了前述检察建议。下一步,荆门市检察院将针对摸排到的一系列案件线索,进一步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指导意义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