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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病症” 开“药方”
蕲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正式启动

【字号:    】        时间:2022-05-26      

  本网讯(通讯员:余晨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5月19日,蕲春县检察院来到漕河镇司法所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丽红,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侯全胜,漕河镇司法所所长、巡回检察组等相关人员参加活动,检务督察部门全程参与落实内部监督,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参与监督指导。

   

  

  动员会上,在听取了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后,侯全胜局长表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蕲春平安蕲春的重要环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查摆问题,坚决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彭丽红检察长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政治站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党组对巡回检察工作的要求上,以检察职权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全力做好巡回检察工作。二要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和解决在社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管水平。要注意方式方法,将点检与座谈相结合,将纸面检察与走访相结合,将内部监督与征求意见相结合,确保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三要认真履职,提升工作质效。要在秉承客观公正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下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主动抓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监督落实,全面完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巡后整改工作。四要严守纪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巡回检察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检察机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和“三个规定”,秉持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巡回检察工作。

  巡回检察组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检、查阅档案台账、抽查谈话、查看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等方式,细致全面了解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多途径、多形式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教育工作,使其能充分认识自身错误,防止再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宽柔相济,既要有温度,又要有尺度。要全方位关心关爱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帮助他们尽早回归社会。”

  “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培训,提高其心理疏导工作能力,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要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得到公众的认同、理解和支持。”

  省人大代表赵秀、市政协委员叶文武和人民监督员张西凯、马志勇等在参与巡回检察中纷纷对此次活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本次巡回检察将持续一个月。巡回检察组将积极能动履职,聚焦检察工作和社区矫正深层次问题,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促进完善社区矫正监督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为维护蕲春安全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