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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零距离”|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字号:    】        时间:2023-12-18      作者:  

  本网讯(通讯员:陶熙)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巡回检察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11月30日起,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邀请具有丰富社矫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共同对本区旧街司法所、辛冲司法所、邾城司法所等12家社矫机构展开了“地毯式”巡回检察。

  翻阅台账档案,认真“查问题”


△左为人民监督员郭利军

  巡回检察中,检察工作人员与人民监督员郭利军首先逐页查阅并认真分析各个机构的工作台账、档案,认真了解了各社矫机构的基本工作情况。

  人民监督员郭利军根据自身工作经验,就台账、档案中出现诸如遗漏签名、汇报内容单薄、材料缺失等问题,及时与社矫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咨询工作人员,详细“明情况”


  后,检察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每位社矫对象的个人档案进一步咨询,深入了解社矫对象家庭背景、个人经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情况,同时盘点了其社矫期间是否存在“不假外出”“再犯罪”“脱管漏管”情况,及时指出潜在的风险隐患与社矫工作人员对策。

  运用社矫系统,准确“找定位

  在现场检查环节,检察工作人员与人民监督员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社区矫正机构对社矫对象的管理平台,比对公安“警综”办案平台,现场查看了各个社矫对象的实时定位、行程轨迹、近期违法情况等。

  人民监督员郭利军随机抽取了部分社矫对象,与其进行微信实时定位,确保社矫对象无脱管漏管情况,杜绝“纸面服刑”的风险和隐患。

  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提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本次巡回检察工作质效,提升监督质量,检察工作人员与人民监督员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总结复盘,并创新工作思路,向各社矫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是要注重个性化矫正,针对未成年人、惯犯特殊社矫对象,因人施策,引导与监督并举,预防其再犯罪;是要丰富公益活动类型,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教育罪犯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郭利军表示:“本次巡回检察活动是对我区社矫机构执法活动和日常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相信通过这次全面‘体检’,我区社矫工作会更加规范完善!”

  本次巡回检察工作中,新洲区检察院积极拓展延伸检察监督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为平安新洲法治新洲建设贡献了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