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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轻罪治理,这场新闻发布会交出“鄂检答卷”

【字号:    】        时间:2024-05-07      作者:  

   5月7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湖北省检察机关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暨轻罪治理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轻罪治理的工作情况,并发布湖北省检察机关轻罪治理典型案事例,襄阳市、公安县、沙洋县等地检察机关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当地轻罪治理工作特色与典型案事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通报了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轻罪治理的工作情况并就典型案事例作了说明。据介绍,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轻罪案件数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21年至2024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经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81960人,不起诉率为28.4%,其中88.7%为情节轻微不起诉。

  湖北省检察院坚持系统思维,制定了《关于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围绕办案风险研判,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规范细化捕诉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等内容分别制定工作规程、工作指引或办案指引等规范性指导文件。以建章立制为抓手,系统性推进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

  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方面,湖北省检察机关规范开展不捕不诉工作,2023年全省刑事案件不捕率为37.87%,不诉率31.42%;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23年以来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118人次,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19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2023年全省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22%。

  在协同社会治理方面,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检察机关同步开展入驻县市区综治中心工作实现全覆盖;综合运用检侦协同、检律对接等方法,在全省推广“两卡”“三纲”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检察听证效能促进源头治理,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40件,公开听证21166件案件。  
襄阳市检察院、公安县检察院、沙洋县检察院介绍工作情况(从左至右)
  发布会上,襄阳市检察院介绍了“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运用情况。该院率先在全省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强化机制建设,注重分工协作,拓宽适用环节,构建监管网络平台,打造多元化、特色化社会公益服务项目,释放治理效能,该试点工作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

  公安县检察院、沙洋县检察院分别介绍了当地特色典型案事例。
  
  “我省在轻罪治理中如何依法有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如何协调治罪与治理关系?”
  “如何落实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

  在交流环节,记者们围绕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治罪与治理关系等问题现场提问,省检察院、襄阳市检察院、公安县检察院、沙洋县检察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就记者关心的问题现场回应。

  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法治频道、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法治周末、人民法治、民主与法制、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卫视新闻中心、湖北卫视综合频道、楚天法治、新浪湖北、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荆楚网等21家中央和省级媒体单位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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