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研讨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2025年重点工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普通犯罪检察部的院领导担任主任,由普通犯罪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部、 职务犯罪检察部等8个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下设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由普通犯罪检察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部门负责具体落实。指导小组将采取实体化运作,建立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对下指导、业务会商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的重要意义,依托指导小组持续加强对全省刑事检察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的研究指导、部署安排和统筹协调。全省检察机关各责任部门要在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指导下,对标对表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中刑事检察的职能定位、重点任务和实践要求,深入谋划湖北检察的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统筹开展刑事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官职业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持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更好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会议强调,指导小组要及时编发相关工作要求和各地经验做法,督促所有市州分院尽快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刑事检察各部门各条线要主动积极加强重点工作思考谋划,围绕承担重点工作,制定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工作尽快高质效落实;要坚持好定期会议制度,定期征集梳理各成员单位需要提交指导小组研究的事项,切实发挥好指导小组作用,确保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要求落地落实。
会议上,小组成员部门分管领导分别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小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各自部门工作重点,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要求部署作交流发言,并对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如何统筹协调刑事检察工作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