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毕业后进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副科级书记员、检察干部学校教研室副主任、正科级助理检察员、副处级检察员、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处副处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检察员,先后到新洲县人民检察院、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2006年11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检察员;2012年1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处处长、检察员;2012年6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6年12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处处长、检察员;2018年5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