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近日,一名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承载着谢意的锦旗送到了咸宁市检察院干警手中。锦旗背后,是一个关于司法温情的故事。
被救助对象小玲(化名)其家庭原本就是低保户,案发后,家中唯一劳动力丧失,全家顿时陷入失去生活来源的绝境。咸宁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秉持着“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原则,主动协助其家庭提出申请。经过严格审核和积极争取,最终为小玲一家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这笔资金犹如及时雨,极大缓解了该家庭面临的急迫生活困难。
该案是咸宁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民生司法保障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咸宁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均发放金额同比上升,因案致贫、因案增困的当事人感受到了更多的法治温暖。数字跃升的背后,是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与救助格局的持续拓展。
机制先行
织密救助“保障网”
为确保救助工作规范、精准、高效,全市检察机关着力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咸宁市检察院就全市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司法救助问题,向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以“检察蓝”守护“橄榄绿”。
赤壁市检察院主动联合当地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有效整合多方救助资源,形成帮扶合力。
崇阳县检察院则与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建立机制,积极探索打造“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长效帮扶”一体救助新模式,努力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此外,为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咸宁市检察机关还与市委政法委、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召开司法救助集中回访座谈会,跟踪问效,巩固成果。
多元共助
构建综合“帮扶体”
面对复杂多样的救助需求,咸宁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司法救助牵头、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协同发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强化部门协作,针对患有精神残疾的司法救助申请人,探索实行救助金委托村委会监管、分期发放模式,并定期回访,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有效。
强化区域联动,通城县检察院采用委托调查、委托发放等方式,与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携手完成跨省联合救助,打破了地域壁垒。
强化多元帮扶,咸安区检察院不仅提供经济救助,更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健康,主动为远在贵州省黔榕江县的被害人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协会,开展异地心理疏导,体现了检察关怀的深度与温度。
据悉,2023年以来,咸宁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共救助30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94.02万元,1篇司法救助案件办案手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刊物采用,2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一面锦旗,是一份认可,更是一份责任。它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也映照着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咸宁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守初心,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努力让司法救助的阳光照亮更多困境家庭的前行之路,为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