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源于一起轻伤害案件。2025年8月的一天,在鹤峰县一处施工工地上,王某和李某因钢丝绳使用、吊栈桥等施工琐事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开始推搡撕扯。情绪失控之下,王某上前用手臂箍住李某颈部,将其重重摔倒在水泥地上。经鉴定,李某腰椎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这起因琐事引发的冲突演变成刑事案件。2025年12月,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鹤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此前的侦查阶段,虽然公安机关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始终情绪激动,对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王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更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膝下两个孩子尚在读小学和幼儿园。拮据的家境和沉重的负担,正是王某前期在沟通中产生逃避、对抗情绪的根源。
为了化解双方心中的“疙瘩”,检察官多次联络被害人李某,耐心安抚其情绪,客观说明王某的家庭困境,并为其释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引导他依法合理主张自身权益;面对王某,检察官深入剖析其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以及一旦获刑将给家庭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让王某深刻认识到唯有直面错误、积极争取谅解,才是对家庭真正负责任。
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王某和李某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王某真诚悔罪并筹措资金全额支付赔偿款,李某的心结也得以解开并自愿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鉴于王某系初犯、偶犯,且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鹤峰县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真正实现源头治理,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今年4月底,检察官再次来到该工地开展案后回访。利用工友们休息的间隙,检察官现场算了一笔“打架成本账”,引导工友们遇事冷静沟通、依法维权。“咱们大老远出来打工,图的是挣钱养家。以后再遇到磕磕碰碰,一定得忍一忍、让一让,多沟通,千万不能冲动。”工友老张听完普法后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