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方案
全省检察一体化门户网站导航

湖北省人大调研组赴省检察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调研

【字号:    】        时间:2026-03-28      作者: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条例》),3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团省委副书记朱国家率调研组至省检察院开展立法调研。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婕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向调研组汇报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主要工作和成效,并针对检察履职中发现的重点问题,提出了制度设计、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座谈中,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普通犯罪检察部、民事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等部门代表就实操执行、风险防控等具体问题各抒己见,展开深入交流。

  吴婕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系统性综合性工作,有法可依十分重要,良法才能指引、保障善治。建议《条例》的修订注重体现以下四点: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在某些领域突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态势仍未得到彻底遏制,这既有社会层面和工作层面的问题,也有法律法规滞后和相关规范空白的问题,修订稿以问题为导向才能更具针对性。二是吸收固化成功的实践。检察机关和一些地方在长期的实践中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形成了一些良好的工作机制,工作成效突出,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条例》修订可以予以借鉴吸收。三是在不抵触上位法的情况下有所突破。对部分社会问题的治理和监管上,相关管理主体、部门职责还不够清晰,上位法又没有具体的规定,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可以有所突破和创新,可以进一步明确主管、主抓部门,细化、单列部门职责,增加惩治保护措施的刚性,增强犯罪预防合力。四是《条例》提出的举措要可操作、能管用。

  郑文金指出,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时隔十年重新修订,契合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新形势、新要求,省检察院对此次调研高度重视,院领导带头研究相关问题,提出了非常宝贵和成熟的修改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检察机关依法严格履职,用情用心用力做了大量的工作,总结了有益的工作经验,为遏制住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上升问题做出了突出贡献。下一步,《条例》将充分吸纳大家的意见,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为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更多制度保障。

00:00/00:00
倍速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