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宏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指明了方向,大检察官研讨班明晰了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工作部署,围绕省、市中心大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支撑和服务荆门加快推动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和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建设成势见效。
围绕中心大局
明确高质效检察履职重点
一是扛牢维稳护安首责。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荆门、法治荆门建设。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常见多发犯罪预防和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健全完善跟踪问效机制,将办案效果向社会深层治理延伸。
二是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力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涉市场主体“查扣冻”强制措施监督,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助力创新驱动发展,聚焦荆门“4211”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科创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检护民生”成效,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对接市委“两个畅通”工程,用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手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深化未成年犯罪预防和治理,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专门矫治教育衔接工作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融入办案全流程,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聚焦主责主业
凸显高质效检察监督成效
一是健全监督体系。强化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深入开展“回流案件”“长期挂案”专项监督,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落实“加强公益诉讼”要求,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长江高水平保护、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工作,推动美丽荆门建设攻坚突破。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健全与法院常态调取民事卷宗机制,深化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构建良性互动的关系。健全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打破“四大检察”壁垒,拓展法律监督线索库应用成果,探索建立重大法律监督事项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机制。持续深化科技赋能,深度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创荆门数字检察工作新局面。
三是提升监督质效。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深化运用高质效办案全生命周期管理清单,严格落实上级院出台的各项监督办案制度,规范案件办理每一个环节,一体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做实办案质量检查评查,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范围、要求,用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夯实发展根基
强化高质效检察办案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二是锻造过硬队伍。深入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深化“检学研”一体化机制,以业务竞赛、专题培训、“说讲活动”为载体,全方位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坚持严管厚爱,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院精准指导,激发队伍活力。
三是擦亮特色品牌。系统构建以“荆心办”为核心的品牌矩阵。聚焦“人”的品牌,培育一批省级以上办案能手、业务专家;聚焦“案”的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社会效果良好的精品案例;聚焦“事”的品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荆门经验,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公益诉讼检察等特色工作,让荆门检察名片更加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