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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安检察长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6-01-29      作者: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月28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王守安从维护平安稳定、服务支点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强化检察监督、自觉接受监督、锻造高素质队伍等六个方面对过去一年湖北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

  2025年,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部检察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办理各类案件20.5万件,26个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22项工作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20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机关以上表彰表扬,为服务保障“十四五”圆满收官、湖北加快建成支点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聚焦维护平安稳定,以惩防并举统筹高水平安全和高效能治理

  坚决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湖北建设。

   从严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123人、起诉62128人。健全严重犯罪案件捕诉衔接、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从重从严从快追诉严重暴力犯罪1755人。起诉涉黑恶犯罪627人,纠正漏罪漏诉66人;直接立办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15人。起诉毒品犯罪4030人,提出监督意见1347件。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洗钱等金融犯罪972人,协同追赃挽损1.6亿元。起诉盗抢骗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19138人。

   注重治罪与治理并重。从严追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896人,协同加强网络乱象的打击治理。制定深入推进醉驾依法治理的14条措施。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协同推进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16.7%和18.1%,系近年来首次“双下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47件,1件入选全国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抓实矛盾风险预防化解。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包案办理信访2313件、接访下访1941件。实现检察机关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和实质化履职,源头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2558件。

  (二)聚焦服务支点建设,以专项行动服务高质量发展

  制定实施检察机关服务支点建设“3+N”行动方案,全力保障省委“七大战略”实施。

   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1.9万件。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企业内部腐败等犯罪5410人。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应立不立、该撤不撤、越权管辖等涉企刑事案件485件,督促解除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2.4亿元。办理建工合同纠纷、虚假诉讼逃废债等领域监督案件3056件。配合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涉企执法突出问题。

   服务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开展“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办理涉科技创新案件1015件。起诉妨碍科技创新、侵害科创企业产权等犯罪237人,依法稳慎办理涉新业态新领域刑事案件。省检察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检察部,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466人,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18件。

   助推加快建设美丽湖北。以“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为牵引,一体推进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湖泊治理和鸟类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6417件。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探索“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修复”的三位一体治理模式。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立办案件2158件,助推传统企业环保转型、绿色低碳升级。

   助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275人,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53人。从严追诉民生领域贪腐犯罪398人。依法稳慎履行检察侦查职能,立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105人。

  (三)聚焦解决急难愁盼,以司法为民守护高品质生活

  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尽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473人,办理食品非法添加、畜肉质量安全等公益诉讼1199件。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236人,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87件。强化侵犯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打击治理,起诉313人;针对过度收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问题立办公益诉讼156件。办理涉农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688件。

   全心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依法起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1404人,办理女职工权益保障等公益诉讼128件。依法严惩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加强残疾人就业、教育、交通出行等权益保障,办理公益诉讼85件。向1369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678万元。

   倾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涉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领域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81件,立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益诉讼24件。起诉恶意欠薪犯罪77人,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1267件,依法追回欠薪9702万元。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会同网信部门开展“清朗荆楚·网护未来”行动,协同相关部门推进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和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监管。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2003次。

   用心守护“国防绿”“英烈红”。深化军地检察协作机制,办理涉国防领域、军人权益等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76件,发布8件典型案例。持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和红色文物保护专项监督。

  (四)聚焦强化检察监督,以公正司法引领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办理各类监督案件9.8万件。

   强化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5655人、不起诉18908人,补强证据后对遗漏罪行追加逮捕919人、追加起诉1783人。监督刑事立案1067件、撤案3845件,清理“挂案”14013件,对超期羁押、侦查活动违法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069件。

   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对确有错误的裁判结果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79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259件。对刑罚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等提出监督意见9253件。围绕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679件,起诉拒执犯罪127人。围绕促进依法行政,针对“小过重罚”“过度执法”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222件;针对“以罚代刑”“当罚不罚”等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8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176件。

   深耕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立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260件和6587件,实现14个法定领域办案全覆盖。坚持保护优先、注重预防,在审前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174件。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依法提起诉讼256件,法院生效裁判支持率100%,以湖北实践配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履职,依法准确办理正当防卫案件,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发布典型案例19批179件,组织开展检察听证13633场次,以案释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五)聚焦提升检察公信,以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进一步丰富接受监督的载体、形式、措施,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高质效办结22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评选发布17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事例,制定关于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19条具体措施,不断拓宽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渠道。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认真审查,有错必纠;会同省法院建立交流会商机制,对“诉判不一”等案件常态化开展反向审视。依法监督纠正阻碍律师执业问题,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全省三级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13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12场。完善外部监督工作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7196件次。

  (六)聚焦夯实事业根基,以严管厚爱锻造高素质队伍

  扎实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政治轮训,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深化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

   全面强化检察管理。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制定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28条措施,推动检察管理、司法责任追究、检察人员考核评价贯通衔接。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动各类检察人员有序交流,有效激发队伍整体活力。 

   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健全年轻干部结对培养和集中培训机制,常态化开展优秀文书评比等活动,全国检察业务标兵能手达41人。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50条检察举措,制定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指引,开展“对标先进找差距、争创一流树品牌”活动,激励奋勇争先、干事创业。

   全面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依托大数据赋能成案6300余件,自主研发刑事全流程辅助办案系统和案件质量智能检查评查系统,为高质效检察履职注入新动能。

  王守安表示,2026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此次会议审议意见,为推动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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