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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黄冈:为非遗保护注入法治力量(第07版:声音周刊·建言 2026-08-17)

【字号:    】        时间:2026-08-17      作者:  

讲述人:程星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游客接待中心副主任 程星

  当前,非遗保护中传承人老龄化、市场化转化难等现实问题依然突出,亟须凝聚各方力量,以法治思维系统施治。期待检察机关持续深耕非遗保护领域,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推动非遗保护从被动抢救向主动传承转化,让古老技艺在新时代“活”起来、“传”下去、“火”出圈。

  今年6月13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当天,湖北省红安县非遗研学基地在七里坪镇正式启动,红安绣活、红安大布传统纺织技艺、油面制作技艺、红安皮影戏等十余项非遗项目集中展演,非遗成果展、非遗购物节等活动同期举办。红安大布传统纺织技艺培训也同步开班,招收40名周边乡镇中青年留守妇女参加为期5天的系统培训,推动非遗技艺薪火相传。看到前来研学体验的年轻人络绎不绝,那些扎根在革命老区的古老技艺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关注,我由衷感到欣慰,也更加坚信:非遗,正青春。

  然而,非遗保护仍面临不容忽视的困境。一是传承人老龄化问题尤为突出。许多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年事已高,青年人才愿意沉下心来学习传统技艺的不多,“人走艺绝”的风险依然存在。二是非遗市场化转化能力不足。传统手工艺品创作周期长、成本高,面对工业化产品的竞争,市场空间受到挤压,难以形成可持续的产业生态。三是非遗保护的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泛非遗化”乱象时有发生,部分商家随意标注非遗标识、擅自冒用非遗商标等,损害了真正传承人的合法权益。四是非遗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仍需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保护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保护经费、场地、人才等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非遗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令人欣慰的是,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正在非遗保护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了解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非遗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红安县检察院主动走进红安绣活传习所,为传承人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讲;湖北襄阳、天门、监利等地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机制,推动落实专项资金和专门场地保障,建立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使一批濒临失传的珍贵技艺重新焕发生机……这些务实举措,为非遗保护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力量。

  结合履职调研与思考,为进一步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构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才梯队培育体系。人才是非遗传承的核心,建议完善全国、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动态管理机制,设立中青年传承人专项扶持计划,对带徒传艺成效显著的传承人给予奖励补贴。深化非遗传承与现代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探索学历教育与师承培养结合的教学模式,鼓励职业院校开设非遗传承相关专业,推动传统技艺进校园、进课堂,培育新生代传承人才。探索建立传承人退出与补充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有进有出、能上能下”。同时,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待遇分级保障制度,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让传承人安心传艺、用心守艺。

  二是检察综合履职推进非遗保护。紧扣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加强与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重点打击假冒非遗、侵犯非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

  三是完善非遗市场化发展的政策支撑。市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关键,建议出台非遗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从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场地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建立非遗产品认证体系和标准规范,明确非遗手工艺品与工业化产品的区分标准,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传统工艺专利快速审查及维权援助机制。支持“非遗+文旅”深度融合,制定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分级分类标准,打造非遗文旅融合示范样板,让非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活态传承。

  四是建立非遗系统性保护协同共治机制。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文旅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非遗保护工作格局,加快非遗数字化保护进程,搭建国家级非遗数字化资源平台,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对非遗项目开展系统性抢救性记录,建立统一规范的非遗数字档案和基因数据库。畅通社会公众参与非遗保护的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非遗的浓厚氛围。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秦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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